非学历教育
特色项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非学历教育 >> 社会培训 >> 特色项目 >> 正文
  • 关于2022年温州医科大学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安排的通知
  • 各位考生:

    大家好!2022年第一期温州医科大学健康管理师鉴定考试将于116日开考,考试地点在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68号),技能中心机房和成教机房。为确保考试顺利有序,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考试准考证打印

    考生提前1-2天打印好“准考证”,并将具体考场信息(详见附件1)记录在自己的准考证上,以便准时准确

     

    1

    02  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理论机考:2022年11月6日 上午9:00-11:00

    实操机考:2022年11月6日 下午14:00-16:00

       2.考试地点: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68号)

    健康管理师三级(理论)机考考场安排

    考场

    准考证号

    具体地址

    机房1

    S000022110600195-S000022110600224

    临床技能中心(一楼小高层)

    机房2

    S000022110600225-S000022110600254

    临床技能中心(一楼小高层)

    机房3

    S000022110600255-S000022110600284

    临床技能中心(四楼C18教室)

    机房4

    S000022110600285-S000022110600327

    成教机房(一楼)


    健康管理师三级(技能)考场安排

    序号

    准考证号

    教室

    机房1

    S000022110600195-S000022110600224

    临床技能中心(一楼小高层)

    机房2

    S000022110600225-S000022110600254

    临床技能中心(一楼小高层)

    机房3

    S000022110600255-S000022110600284

    临床技能中心(四楼C18教室)

    机房4

    S000022110600285-S000022110600327

    成教机房(一楼)


    考场指示图1 

    考场指示图2

     注:由于校园尚处于疫情防控期,学校车位有限,要求所有考生一律绿色出行,不得开车进校所有考生一律从学院路南门进入,“亮温州防疫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沿校内指示路标抵达考场,并核查准考证和身份证,考完离开考场尽量不要再校内逗留

    受疫情防控及考试场地限制,请考生按准考证上显示时间,提前半小时进校,以免造成人员拥挤。

     

    03  疫情防控与注意事项

    考生如有旅居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外旅居史、接触史的考生,温州市疫情防控办要求实行市外省内来温返温人员落地核酸检测,3天2检,每次间隔24小时;省外来温返温人员落地核酸检测,3天3检;所有抵温人员需在第一入温口进行核酸采样。抵温航班所有人员实行3天3检;中高风险地区来温人员按照此表执行,同机其余人员落实5天日常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或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温州防疫码显示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1.校外市内人员:提前检查人员温州防疫码,核查7天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要求进行48小时核酸检查;市外省内人员:提前检查温州防疫码,做好行程报备,抵温时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完成核酸落地检后在抵温第三天再检一次(间隔24小时以上),对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风险人员(含全体人员),一律严禁进校。

     2.考生考前14天时时关注“温州防疫码”,做好“行程”申报。每位考生均须下载附件2.考生健康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填表后签名,提前做好48小时内核酸检测,并将健康承诺书》在进入考场前交给工作人员。

     3.考生考前如有身体不适、发热发烧等症状情况的,请提前就医并视情况做好核酸检测,以免耽误考试。

     4.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看清并熟悉准考证上显示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当天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如证件过期或遗失,请尽早更新补证)提前到达考场,听从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引导错峰入场。

     5.考生需自备自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健康承诺书、外科口罩、乳胶手套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及手套。

     6.对于在学校门口体温筛查发现的发热考生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发热考生,将按照《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考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请考生予以配合。

     7.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04  考试纪律情况

    考生应服从考务人员的管理,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违规现象,将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给予相应处理;如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温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1028

     

     

    附件:

    附件1.考场安排及考生名单【准】.xlsx

    附件2.考生健康承诺书.pdf

    附件3.考生登入操作界面.pdf

链接
Copyright © 温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268号
邮编:32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