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合格,平均学分绩点≥2.0;
2.通过规定的四门学位课程(一门学位英语、一门基础课和二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其中学位英语需通过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或医学英语三级及以上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的考试时间须距离学士学位申请时间≤10年。如毕业时尚未通过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及以上考试,毕业后一年内可返校参加该项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在校期间没有作弊等学术诚信问题或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4.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计不超过12.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