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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执(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 作者:黄锐  编辑:黄锐  来源:   浏览:; 时间:2023年05月04日 08:56
  • 各位学员: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完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浙药监人【2022】6号)《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浙执药协【2022】9号)等精神,温州医科大学作为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将于51日开始开展“2023年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全省取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含中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习时间

    网授为:202351日—20244月30日。

    三、学习形式

    培训形式参加网授培训的学员可登入“浙江药师网”学员自主选择网授施教机构学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四、报名方式

    本次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采用线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专业科目收费标准

    网授260元/60学时(20学分),资料费30元/人。学费按学员实际参加必修、选修学时数计算网授费用=260元/60学时×参

    加网授实际学时数

    自修学分由省执业药师协会审核登记学员学分库中的继续教育有效自修学时可以计入专业科目的总学时(但不得超过15学时) 六、学时登记

    网授的专业科目及公需科目学时(学分)统一由各施教机构负责登记省执业药师协会审核通过后,执业药师可在浙江药师网查询学时(学分)。参加网授培训的执业药师在培训完成次日即可查询学分

    七、注意事项

    1.学员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按时认真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切实提高职业能力

    2.浙江省内新考出的执业药师,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之前,需

    登入浙江药师网“个人管理中心”完善个人信息。个人资料下方显

    “信息未审核完成”的学员需将证书原件拍照发送至电子邮箱

    zhejiangyaoshi@126.com)审核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0577-88831216

    联系地址: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B10办公室。

    附件:

    1.温州医科大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学习流程。

    温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428


    附件:

    2023年执业药师报名学习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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