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浙江省高校继续教育合作办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教办函〔2024〕56 号)文件精神,我校自2024年3月-11月开展继续教育合作办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设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教学资源和资产管理不规范、违规招生和虚假宣传、经费管理不规范、校外教学点监管弱化等。
投诉举报电话:0577-88823611
温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8日